渠道推介合作协议
甲方(平台方):OpenHua 平台运营主体(以下简称「甲方」)
乙方(推介方):在甲方平台完成推介身份选择并提交客户信息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(以下简称「乙方」)
鉴于乙方愿为甲方推介有知识产权、出海合规及相关服务需求的客户,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原则,就渠道推介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合作内容与推介方式
- 乙方可通过甲方指定的推介合作页面、会员系统等渠道,登记真实有效的客户线索(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姓名、联系方式、需求说明等)。
- 甲方商务团队对客户线索进行跟进、报价、签约及服务交付;乙方不直接代表甲方作出价格、周期、结果等方面的承诺。
- 推介关系认定以甲方 CRM 系统登记时间、沟通记录及客户确认信息为准。
第二条 客户归属与撞单规则
- 同一客户(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主要联系人手机号等甲方判定标准为准)在推介登记前已为甲方存量客户或已由其他推介方有效登记的,不重复认定乙方推介。
- 乙方应确保登记信息真实、完整,不得虚构客户、重复提交或恶意撞单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证明材料。
- 客户自乙方有效登记之日起 90 日 内未与甲方签约的,推介关系自动失效,须重新登记(具体天数以甲方当期公示政策为准)。
第三条 佣金与结算
- 乙方推介客户成功签约且甲方收到约定款项后,按当期《佣金政策》及乙方所选推介身份(中介/会员/员工等)对应档位结算推介佣金或奖励。
- 结算周期、税率、开票要求及支付方式以甲方财务规定为准,一般为回款后 15–30 个工作日。
- 客户发生退款、撤销服务或认定推介无效的,甲方有权相应扣减、暂缓或不予支付推介佣金。
第四条 乙方义务
- 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平台用户协议,不得进行虚假宣传、夸大承诺或诋毁竞争对手。
- 对获悉的甲方及客户商业秘密、价格政策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,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。
- 不得利用推介合作从事洗钱、欺诈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
- 甲方有权对客户归属、推介有效性及佣金金额进行独立判断,并通过系统或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处理结果。
- 甲方应按公示政策及时核算并支付应付佣金(除本协议约定的扣减情形外)。
-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佣金政策、登记规则,调整后将通过网站公示;乙方继续提交推介即视为知悉。
第六条 协议期限与终止
- 本协议自乙方在甲方平台勾选同意或首次提交推介登记之日起生效。
- 任何一方可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终止合作;终止前已有效登记且符合结算条件的推介,仍按终止时有效政策执行。
- 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,甲方可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法律责任。
第七条 争议解决
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第八条 其他
- 本协议范本与乙方在推介页面选择的身份说明、佣金政策等构成完整合作文本;冲突时以甲方书面确认或系统公示的最新政策为准。
- 本协议未尽事宜,按甲方平台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更新说明:平台保留对本范本的修订权,请以推介合作页面展示的最新版本为准。